为促进员工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院内专升本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推选优秀专科生升入公司本科专业学习,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激励员工奋发向上、努力学习,营造良好的学风。
二、组织领导与监督管理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做好选拔工作,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群众监督,切实保证选拔质量,选送名单要张榜公布。在“专升本”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查实,都要给予严肃处理。
公司成立员工“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经理、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副经理、副书记、党政办、学工办、教学秘书组成。
三、申报对象和计划
公司应届专科毕业生和对口院校按“专升本”培养协议确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院内专升本计划由公司严格按照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的5%以内,分专业编制专升本计划。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为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2018届应届专科毕业员工:
1.在校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成绩优良;
3.通过大学英语二级及以上考试;
4.前五学期专业课程无补考科目;
5.身心健康,具有继续学习的身体条件。
(备注:凡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老员工表彰,省级或国家级奖学金,省级及以上展览作品入选等三个条件之一的员工,英语未过二级,也可申报)
五、推选办法
(一)选拔考试
1.实行总成绩量化计分的办法,以百分制计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确定推荐升本的员工名单。总成绩构成及计算办法如下:
(1)总成绩构成
① 前五学期各科综合成绩占65%;
② 前五学期综合素质成绩占5%;
③ 选拔考试成绩占30%。
(2)各科综合成绩是指员工在教学计划内前五学期除公共选修课(通识核心选修课)外各科第一次考试成绩的平均值。综合素质成绩是指员工前五学期素质量化分之和,除以同专业申请者前五学期素质量化分之和的最高值,再乘以100 得到的相对分数。素质量化分根据各学院制定并公布的员工素质量化分计算办法统计。选拔考试成绩是指选拔考试各科平均分。
(3)选拔考试科目共计4门(含2门基础课科目和2门专业
课科目),其中基础课科目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各科目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由公司根据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并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
2.高职(专科)员工应征入伍服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
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
(二)免试推选
根据教育厅文件精神,高职(专科)员工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
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拟录取名单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推选程序、原则及要求
(一)5月4日前,员工向所在二级学院或对口选送院校提交志愿“专升本”的书面申请。
(二)各二级学院和对口选送院校对申请者按本办法所规定的
推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者,按规定的比例折算出
前五学期各科综合成绩和综合素质成绩,并将两项成绩总和按从高
到低的顺序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则按总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0%限额
内确定参加选拔考试的员工名单(不含单列名单)。
(三)各二级学院和对口选送院校将推荐参加选拔考试员工的
《推荐表》《成绩排序表》和《基本信息汇总表》等材料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和对口选送院校推荐参加
选拔考试的员工名单进行复审。
(五)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举行选拔考试。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对员工的考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
(六)领导小组按推选办法在各专业“专升本”录取计划数限额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七)选拔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明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七、录取
凡被录取的“专升本”员工,由学院依据教育厅审核后的录取名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录取手续。
八、收费
“专升本”员工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九、教学管理
“专升本”员工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学院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其学分认定不得低于该员工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专升本”员工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经核对后确认“专升本”入学资格。凡获得入学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发放等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请积极申报。并于5月4日之前将志愿“专升本”书面申请书提交到1015办公室邹佩吟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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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年五月三日